北京条约内容 北京条约的内容4条?

麦兜
麦兜 2023-12-31 00:57:01

北京条约是指1860年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其内容包括四条:

1.确认《瑷珲条约》无效,将黑龙江以南地区归还中国;

2.确认《尼布楚条约》无效,将外东北地区归还中国;

3.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

4.开放通商口岸,允许外国商人在中国内地经商。这些条款标志着中国恢复了对东北地区的主权,同时也开启了中国与外国的贸易往来。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不列颠(英)帝国、法国、俄罗斯帝国(沙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主要内容有:1.1858年秋大学士桂良等与英专使额尔金所达成的英公使暂不驻京的谅解无效,英公使是否驻京由英国决定。2.赔偿英国军费600万两和英商的损失200万两。占领天津、大沽、登州、北海、广州等处英军,赔款交清时方才撤离。3.凡有情愿出国做工之华民,“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4.中国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5.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